曾经有亲戚准备买房,虽然说买的是二手的房子,原来的业主开价也不算太惊人,随行就市,可是一算税费,Oh, My god, 居然达到了房价的百分之十。200多万的房子,需要缴纳的税款居然达到了20W。原来,深圳为了控制房价,发布的最近的控制房价上涨政策,为了控制房价上涨,首先是抑制需求,如何抑制需求?征税。税高了,房子贵了,价格上涨,交易量自然下降。

这种做法是为了限制炒房一族。什么政策?本人在之前的博客中提到过的,按照评估价征税的新政策,为了抑制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阴阳合同,即在地税登记备案的交易合同价格偏低,而实际价格远远的高于合同价,以此方法避免缴纳高额的过户税。因此,房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从政策前的几万变成了几十万。这些税费最终落入了谁的口袋?当然是深圳地税,属于地方政府的税收。

中央出台的各项控制房价的政策,限制地方政府卖地,表面看起来,卖的地少了,收入降低了,但是,地方政府就从税收入手,扛着控制房价的大旗,却中饱私囊,使得税收更对,腰包更肥。不仅仅是深圳,最近又有各地的地方政府,关于征收房产加名契税,简称“加名税”。

自从新婚姻法的出台,新婚姻法规定,不管婚前婚后的房产,如果只属于夫妻中一人所有,那么离婚后依然属于房产证上的那个人。因此,许多夫妻为了求个心安,纷纷前往房管局,要求在夫妻双方合法持有的房产证上加名。无奈,地方政府搬出了《契税暂行条例》,说:这种行为属于房屋权属变更,在房产证上被增加署名的人是契税的纳税人,应该缴纳契税。这种契税就是网友戏称的“房产加名税”。

虽然,加名税在一周内就有三次说法,闹到最后,国务院下了通知,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房子的加名不得征收契税。这场沸沸扬扬的加名税风波才得以平息。不过,相关政府这样猴急的征税敛财,又一周三说法,未免也太猴急了点吧?这样看来,跟着房价上涨跟新婚姻法出台的无风险受益者,非各地方政府莫属。

所以,事情非常地清晰明了,地方政府才是高房价下最大的无风险受益者。而老百姓的需求,恰恰成为了他们敛财的最有效来源。这事说起来就比较深了,也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不管你信不信这样的分析,反正我是信的。不过呢,一个国务院都没办法解决和协调的事情,我们又有什麽能力来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