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居住证分为2类,临时的和10年的。其实这2种在提交材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为其申办的对象和其作用。

申办对象:

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临时居住证和10年期限居住证的作用区别:

《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可以:

(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二)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三)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四)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六)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

(七)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深圳市居住证》持证人员除享有以上权益外,还可:

(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三)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四)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

(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

(六)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七)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