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近年来已成为一个热点话题,税制改革中最热门的话题,其广受关注源于与百姓的密切程度,源于与房地产的密切程度。从两会到市井都在谈论,那么究竟什么是房产税,它的征收范围将会如何发展呢?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

而对税制而言,房产税试点更多的意义是:作为直接税,房产税的破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现行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力不从心的、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格局。
预算报告称,将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预算报告的表述表明房地产的税收改革将是一个协调的整体改革,“稳步推进”也表明出对这项改革试点的稳妥态度。

财政部相关负现人明确,2012年,将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国务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增加的试点城市很可能出现在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些城市。这些城市商品房投资价值高,房价涨幅依然较快,需要房产税配合限购政策同步施行。一旦房产税扩面征收的试点大范围推开,房产限购的政策又同步淡出,或者是将高、中档商品房购买放开,那么房产税扩面征收的成效将会迅速体现出来。
温总理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预算报告也指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不管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十来年的房产税争论已经尘埃落定。

种种迹象都表明,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已经成为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