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已经牵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目前,在各大论坛之上,关于个税的讨论那是一个热情高昂。对于这个涉及个人利益的一个税收改革,每个人都在关注这件事情。

当然,对于某些偏远地区的低收入人群而言,个税改革不改革,都不关事。
重点讨论一下,深圳在职人员对个税改革的一些看法。

目前,政策初步拟定的起征点为3000元,其实,这个起征点对于再深圳的很多在职人员来说,确实是偏低的,很多人都在高声呼吁,能不能提高到5000元?
其实,不仅仅是对于深圳,对于北京,上海,广州这些一线城市而言,3000元确实是太低了,因为这部分城市的平均工资水平都要高于3000元。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提出,发达国家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居民月平均工资的24%至40%左右,而按草案规定,我国的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100%。

其实,从我个人的观点出发,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放宽条条框框,不要以一个标准的数字来衡量。

对于部分经济不发达地区而言,绝大部分人都达不到3000元一个月的工资,即使是很对人呼吁,3000元实在是低了,对这部分人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相反,从2000元提到3000元,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是减轻了,但是,政府部门的税收收入却减少了,对当地的财政支出,会有怎么样的影响呢?

对于经济发达的城市,2000元到3000元的变化,对于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该交多少税,每个月仍然必须交这么多,这种情况下,税收改革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认为:个税改革,应该放宽条件,把这个改革的权利交给地方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拟定一个最低起征点,但是把具体起征点的权利交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物价水平,个人收入水平,客观,公平,公正的拟定一个起征点,量身定做,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