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个人所得税一事,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无非就是2011年年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一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对广大工薪阶层来说,是一件大好事。确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物价提高,工资水平提高,2000元已经不再满足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了。

在沿海一线城市,3500元也是仅仅能够维持温饱。根据2012年财政部新闻,关于个税的数据,是这样说的。2012年全年征收个税5820亿元,比上年下降3.9%。其中,工薪所得税3577亿元,下降8%;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595亿元,下降12.5%。

主要是受2011年9月份起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以及调整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率结构减收影响。虽然起征点及税率都有所改变,但是全年征收的个税额都无多大变化。个税开征的初衷,一来是效仿国外,二来是:劫富济贫。但是,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个税征收的来源,50%以上来源于普通工薪阶层。另外50%,则属于个体工商户以及那些高收入者。

对于高收入者,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出年收入12万需要自行申报的通知,但是,对于那些高收入者,又有几个真正做到这点?而对于没有自行申报的那些人,又有几个被依法处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