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是当今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普遍存在于各类企业。它不同于偷税、漏税,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它是合理合法的。

而偷税则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是不合法的。

站在公司总经理与会计人员的不同角度又有不同的避税方法。

作为一个公司的总经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筹划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1、利用我国税收政策对外资企业的倾斜政策,可将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等经营模式过渡,达到减税、免税的目的。

2、将公司注册到经济特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区,从事高新技术的经营,可享受较大幅度的税收优惠。

3、若是投资到以下服务型企业,可免缴营业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作为会计人员,则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处理。

1、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2、可以尽量缩短资产的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3、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

4、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例如某电器销售公司,当月卖掉5000台各类空调,总计收入12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204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的效果。

避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增加了利润,但同时也造成了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避税虽然没有违反现有法律法规,但其危害性却不能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