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我粗略讲了一下增值税的定义与增值税的征税率。

在本文中,我来介绍一下增值税的计算问题。

首先,一个重要的概念需要搞明白。

什么是价外税?价外税是相对价内税而言。

价外税是根据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税金和价格是分开的,在价格上涨时,是价格波动还是税金波动,界限分明,责任清楚,有利于制约纳税人的提价动机。

比如,这批货物的价格是10000元。

增值税增收的是一个价外税,就是货物价格之外的一个税种。如果对这批货物进行核算,

假如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税率为17%。那么,商家如果销售这批货物,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就是:

当然啦,税收的负担不会这么沉重的。

基本公式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进项税:就是商家购买货物,向供应商支付的一个进项税额。当然,这些税额都是在取得正规的增值税发票的基础之上的。

举个例子。加入一个一般纳税人,你从供应商处购买一批货物,不含税价格是10000元,那么你需要支付给供应商的一个进项税等于10000*17%=1700。

那么,你转手将这批货物以12000元(不含税价)销售给你的客户,你应该依照增值税税法,向客户开增值税销售发票,销项税为12000*17%=2040。

那么到你应该向国税局缴纳的增值税就是:销项税-进项税=2040-1700=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