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叫做折旧,折旧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1、年限平均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均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在实际工作中,年限平均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实务中,一般资产在不同年度工作量差别较大的,适于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比如汽车等应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3、双倍余额递减法:特点是前期折旧多,后期折旧少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前期折旧时,先不考虑净残值,按双倍直线折旧率计提折旧,最后两年减去净残值后改成直线法。在实务中,根据其特点适用于技术进步快,如电子生产企业等。

4、年数总合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乘以一个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从本质上讲,折旧也是一种费用,只是这一费用没有在计提期间付出实在的货币资金,但这种费用是前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有效使用期内实现,无论是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还是从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来讲,计提折旧都是必要的,企业要根据各类折旧方式所适用的条件,合理地选择折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