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上月在长沙银行办理了长沙分公司的基本账户,针对非独立法人的情况,首先需提供总公司的全套资料资料。

现将所需资料整理如下:

1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税、地税登记证的正副本;

4总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总公司法人身份证。

注:一般办理时须出示总公司的上述资料的原件正本和相应的复印件三套,而且复印件必须盖上总公司的公章(不可盖好后复印)。另,都必须是A4纸张大小的复印件,不可用其他尺寸的纸张复印。所有资料都必须盖上总公司公章。还有,如未能出示总公司的相关证件原件,需找该银行客户经理担保,需办理分公司只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一代身份证不可。
另,分公司需准备的资料基本一样:

1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税/地税登记证的正副本;

4分公司法人身份证;

5经办人身份证;

6公司公章,财务章,私章。

注:在出示各原件的同时,相关复印件只需准备两套即可,一套供开基本户,一套供开通网银。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分公司公章。另,同样都必须是A4纸张大小的复印件。再,身份证也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一代身份证不可。

以上资料准备完成后,直接去开户银行办理。届时需填写开立单位银行账户结算申请书和填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和相应的授权书,然后在相应的地方盖相应章子递交银行,银行验证后加盖银行章子。基本户办理时,银行会打印出印鉴卡片(印鉴卡应盖有开户单位公章及财务主管或会计经办人员名章,它是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付款的法律依据)给办理人作为凭据,几个工作日后便会通知办理人前来领取公司基本户和相应的密码凭证。

不过,如要开通代发工资,则还需准备上述分公司的全套资料一份,而且必须提供需办卡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两面都必须复印)。所有资料都必须盖总公司公章。还有,必须把所有员工的信息做成Excel表格,里面注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并用U盘拷至个人业务柜台让工作人员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