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修订已经尘埃落定。按照最新的个税法规规定,从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500元。

个税的税率也由原来的9级税率修改为7级税率。

以下是最新个税的税率表

2011年最新个税扣除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1500 3 0
2 1500-4500 10 105
3 4500-9000 20 555
4 9000-35000 25 1005
5 35000-55000 30 2755
6 55000-80000 35 5505
7 >80000 45 13505

改革前的个税扣除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500 5 0
2 500-2000 10 25
3 2000-5000 15 125
4 5000-20000 20 375
5 20000-40000 25 1375
6 40000-60000 30 3375
7 60000-80000 35 6375
8 80000-100000 40 10375
9 >100000 45 15375

表格中,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全月所有收入-五险一金个人负担-税前扣除标准(3500元)

全月应纳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新的个税标准不仅提高了税前扣除标准,还在把第一级的个税征收率由5%降低为3%,同时,还扩大了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差距。因此,新个税法对于在大城市发展打拼的打工一族来说,确实能少交不少的个税。

假设,A的税前月收入为6500元,社保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税前扣除金额为800元。

在旧的个税法下。A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6500-800-2000=3700

相对应的级数为第三级,那么A每月应纳个税=3700*15%-125=430。

A每月的个税负担为6.62%(430/6500)

试问,当前的银行存款年利率是多少呢?一个中低收入水平的公民,每个月的个税负担却要比银行利率高出那么多?这还不包括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购买生活必需品时支付的一些隐形的税赋。

在新的个税法下,A每月应纳税所得额=6500-8000-3500=2200

相对应的级数为第二级,A每月应缴纳个税=2200*10%-105=115。

A在新税法下个税负担为:1.77%。

在相对的情况下,A每月可以减少纳税:315元。

对于大多数的北上广深的白领来说,315元意味着很多。他可以是一个月的交通费用,也可以是一个星期的伙食费。新的个税实施,对很多公司白领来说,是一个大好事。

但是对税收收入,国家财政收入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请看下文:新的个税条件下对国家个税收入的影响。